2021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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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

“爱心头盔”护航安全出行

□本报记者 王敬东 通讯员 白继农 罗苓秋 张天舒

生命不能重来,安全至关重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体往往是头部先向前撞击和跌落,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危及生命。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最简单、最有效的“保命”措施。近日,淄川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社会力量积极推进“爱心头盔”的发放工作,努力提升头盔佩戴率。目前,淄川交警共设置“爱心头盔”发放点52处,已发放22474个、其中成人头盔21375个、儿童头盔1099个。

部门合力

助推“爱心头盔”发放全面展开

自“爱心头盔”发放工作开展以来,淄川交警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用实际行动倡导“戴好头盔,安全出行”的文明交通新风尚。

7月15日,淄川区文明办与淄川交警大队联合下发通知,并由淄川交警大队与区文明办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区级以上文明单位员工的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情况。7月21日,淄川区组织十三个镇办及各区直部门召开“爱心头盔”发放工作推进会,明确各镇办负责辖区村居、社区、学校、企业,各区直部门负责本系统内各单位的头盔发放工作,并在全区所有对外窗口、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头盔发放点,全区各部门合力推进安全头盔发放和佩戴劝导工作。

科学设点

助推“爱心头盔”发放精准到位

在“爱心头盔”发放工作中,淄川交警在电动自行车通行量大的主要路口、窗口单位设置发放点,各交警中队和机关科室分别组建流动发放小分队,通过“进企业、赶大集,上路口、设摊点”等形式设置头盔发放点,对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劝导,引导群众领取“爱心头盔”。同时,落实发放工作责任,每日通报辖区主要路口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强力推进头盔发放精准到位。

7月7日,在淄川区松龄路鸿泰大厦岗,许多群众正在排队领取“爱心头盔”。一位排队的李女士说:“早想买个头盔了,一直没决定去哪购买,这次淄川交警直接在路上发放,免费试用活动方便多了,质量还这么好,给交警点赞!”白色、黑色、粉色……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有序登记、领取。

7月29日,淄川交警来到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保障企业职工上下班的交通安全,淄川交警上门服务,把头盔送到辖区企业。

宣传发力

助推“爱心头盔”佩戴积极主动

8月2日,记者在淄川区般阳路与通济街路口、吉祥路路口看到,过往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平均佩戴头盔率达33%。这也得益于淄川交警对“爱心头盔”发放活动的广泛宣传。

淄川交警制作了微视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片、倡议书等宣传资料,通过各文明单位、村居、学校、企业微信群进行转发;利用声、屏、报、网等新闻媒体及淄川交警微信、微博平台、淄川区5000支“村村响”小喇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曝光非机动车、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让电动车骑乘人员从典型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提高了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守法出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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